當政界瘋狂討論如何嚴懲性侵誣告,旨在向加害者問責的 #MeToo 也被模糊了焦點,難以想像會有多少倖存者在痛苦中放棄發聲。
台灣社會正感受 #MeToo 時刻的憤怒與震撼。所有受害者都應該被接住,所有創傷經歷都應被傾聽和相信。但難免有些輿論反應不是那麼理想:光靠 #MeToo 指控就能毀掉一個男人嗎?怎麼能確定不是「合意性交」、不是「誹謗」?
同樣質疑言論早在鄰近的南韓發酵多年,隨後演變成強烈的 #MeToo 反彈,讓該國出現不利倖存者發聲的敵意環境、陷入性別平權的陣痛期。南韓的經驗值得台灣借鏡,在這場運動中該被擊落與付出代價的是性掠奪者,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2018年 #MeToo 運動在南韓爆發後,包括釜山市長、首爾市長在內的幾位知名公眾人物應聲垮台;數萬名女性站上街頭,要求制止偷拍與性暴力。然而不幸地,部分男性也很快聲稱「受到歧視的是男人才對」,反女權主義言論開始充斥各個領域。
#MeToo 一年後,該國婦女發展研究院調查發現,約八成女性支持 #MeToo,但男性的支持比例隨著年齡遞減──50多歲男性為72.7%,40多歲是68.1%、30多歲為52.1%、20多歲則剩47.2%。《韓國日報》同年另一份調查指出,民眾擔憂 #MeToo 產生「副作用」,67%受訪者對「男性可能被視為罪犯」的說法表示贊同,接近1/3的成年男性和女性試圖與異性保持距離。
包含政治人物在內,不少男性搬出美國前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近20年前提出的自保方法──避免單獨和妻子以外的任何女性用餐。時任青瓦臺發言人也是「彭斯守則」(Pence Rule)追隨者,稱因為「目睹太多男性因女性誣告性暴力而受害的案例」,要避免跟女性記者吃飯。
為什麼有些男性如臨大敵?#MeToo 的本質應是揭露隱蔽於權力結構的性暴力,看見性傷痛經歷,而從來不是「女性反對男性」運動。性暴力受害者不分男女,因此「性別隔離」不是根除性暴力的方法。主張「彭斯守則」顯然模糊焦點,錯誤地將 #MeToo 劃分為「男(潛在加害者)vs女(潛在受害者)衝突」,並葬送不同性別間的理解和交流機會。
以「彭斯守則」回應 #MeToo,可能基於「隨時可能成為加害者」的危機感,積極的一面是終於有性別敏感度,意識到要避免冒犯職場女性,因為她們可能不會保持沉默。但這些心態也變成報復發聲女性的手段,它的運作基於男性佔據社會優勢。試想在一家所有高管都是女性的公司裡,新來的男性員工還會堅持「彭斯守則」嗎?
「因為 #MeToo,所以最近要小心一點了!」無論說這些話是開玩笑或真心的,都意味著這個人拒絕認真對待 #MeToo,繼續捍衛父權文化,斷定性霸凌是「無意的」、「被對方誤會或陷害的」,以至於傲慢地認為女性無法正確理解自己的「善意」。
南韓反 #MeToo 人士相信「仙人跳」、「誣告」很普遍。去年5月上任的總統尹錫悅則助長了反彈聲浪,他否認該國存在結構性的性別歧視,還承諾當選後要嚴懲「謊報被強姦的人」。在以加害者為中心的社會氛圍下,湧現奇怪的「性犯罪後產業」,專門幫助犯罪嫌疑人的公關和法律業務(寫道歉聲明、減刑套餐)蒸蒸日上。
該國女權人士多年來希望修改《刑法》對「強姦」的定義,將「未經同意即強姦」納入法律明文規範內。有些男性強烈反對,稱這會引發大量 #MeToo 誹謗。但是根據南韓檢察廳研究與法律專家說法,性暴力申訴人「經常為了其他利益而做出不實陳述」的說法並不是事實,男性對 #MeToo 誣告實屬「過度焦慮」,就算有人謊報遭到性侵,檢調機關的存在能過濾掉許多不實指控。
南韓性侵誣告案的起訴率僅0.78%。英國、歐洲和美國研究表明,#MeToo 不實指控的比例很低——大約 2% 到 6%,有些達 10%——需要注意的是,某些指控是證據不足無法起訴,卻可能被錯誤歸類為「不實指控」。
所以不管誣告恐慌多麼嚇人,男性因為尷尬調情而入獄或失業的機率很低。與加害者的聲譽備受重視相比,倖存者的救濟之路受到無情打壓。倖存者在聲明「我也是」後,必須設法抵禦加害者一系列「報復」,包括誹謗、誣告等刑事指控。
尹錫悅當局拒絕修改「強姦」定義,倒是主張在《性暴力處罰法》中追加「不實指控」條款(最高可判10年徒刑)。當政界瘋狂討論如何嚴懲性侵誣告,旨在向加害者問責的 #MeToo 也被模糊了焦點。難以想像會有多少倖存者在痛苦中放棄發聲,南韓政府調查顯示性侵通報黑數龐大,只有1.4%性暴力倖存者會向當局求助。
這樣的可怕敵意環境,在南韓正是「現在進行式」,輿論氛圍打擊倖存者的可信度,市場鼓吹用錢來搞定「性犯罪後續處理」。雖然在後 #MeToo 時代,南韓法院裁決已納入「性別敏感度」,要求法官結合性暴力受害者的處境來判斷,不過實際處理性侵案件仍有許多困難,受害者常常是唯一證人,以至於證據不足無法走入審判程序。
一般來說,若想在法治社會尋求正義和問責,首先當事人要提供一段「連貫」敘述,有頭有尾的事件情節。其次,必須有證人、不在場和其他證據來證明這一敘述。最後,必須有其他人(無論是法官、職場上司或性平會)確認當事人的敘述和證據相吻合的。缺乏上述任一條件的指控都可能被斥為造謠,畢竟人們常做這樣的理性推斷:「你不能根據謠言來懲罰一個人。」
不論在南韓還是台灣,都必須承認問責系統的不足,它表面上是為保護弱者而立,但在性暴力案件中難為倖存者服務。現在的程序與舉證難度,未細緻考慮到性暴力事件發生情境和倖存者的需求。有時,問責系統甚至是由施虐者同盟所建構,倖存者要在此述說經歷、尋求相信與公道,是多麼痛苦與不可能的任務。
對南韓性暴力倖存者來說,最絕望的是,拚盡勇氣控訴後,性掠奪者依舊待在父權制度鞏固的高地。
2020年7月,涉嫌對秘書權勢性霸凌的首爾市長朴元淳自殺身亡,在他離世3年後,否認其有關指控的紀錄片《第一辯護》(첫 변론)即將上映(儘管國家人權委員會2021年已判定有性騷擾情事)。「相信朴元淳,請加入我們的贊助會員。」製片方宣稱,他們頭一天開放捐款就募得逾1億韓元(約新台幣236萬元)。
無獨有偶,高銀──詩壇巨匠,也被指為性掠奪慣犯──去年12月以紀念出道65週年的新詩集回歸文壇。4年前,詩人崔泳美等人揭露高銀性騷擾情事,高銀反過來提告、求償10億韓元(約新台幣2360萬元)並敗訴。從未正式道歉的高銀如今重返舞台,還有出版界熟人鋪平道路。南韓婦女人民協會譴責,高銀應立刻向受害者道歉,「在受害者感到日常生活安全之前,我們會清楚地記住其罪孽。」
性犯罪者的力量並不會隨著醜行披露或他的死亡而消失。朴元淳性霸凌倖存者接受《韓民族日報》專訪時指出,面對曾是自己老闆、在人權領域備受尊崇的強大加害者,即使他已經死了,追隨他的人仍能帶來可怕的二次傷害,以至於她必須隱姓埋名,避免再受折磨──「我改掉用了30年的名字,還做了整形手術。」
詩人崔泳美因 #MeToo 遭到出版社封殺,不得不創辦個人出版公司。回憶被高銀控告當下,她指出:「閱讀起訴狀時,我意識到將要對抗的對手不是原告高銀,而是圍繞著他的龐大網絡,培育他的文學界勢力,以及各個職位上透過他獲利的人們,作家、批評家、教授、出版社編輯、翻譯家,我發現我要對抗的是整座金字塔。」
#MeToo 運動和對它的強烈反彈,再次揭示社會一直迴避的真相。一部分在父權社會成長的男性成為了性掠奪者,他們無法承認錯誤,試圖逃避法律責任。我們不能縱容糟糕的道歉,也不能允許毫無悔意的加害者回歸。這麼做不僅將重創倖存者,也可能讓更多人受害。
我們需要更加團結,還必須把反對者納為盟友,因為他們不是敵人,是你我共同生活的未來的一部份,有必要思考,該如何在消除性別對立的同時,創造對性暴力零容忍的文化?
#MeToo 之後,我們也驚愕發現原來有那麼多性掠奪者,他可能是家人、朋友、曾經崇拜的師長或知名人物,正如《人選之人─造浪者》劇集裡,性掠奪者的女兒趙蓉之所面對的掙扎。考慮到有些人際關係很難徹底切割,我們可能還必須學習如何與加害者共處、溝通,希望他深刻反思自己的錯誤。
這正是我們在後 #MeToo 時代能開創的新道路,正確認清性暴力,提出適當懲罰和預防再發的措施,讓施暴者反思、承擔責任,陪伴倖存者治癒傷痛,尋找社區重新接納加害者的妥當方式,讓性霸凌就在這一代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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