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控制的技術和責任「性別失衡」,因此後埋下了「沒收節育工具,就能控制女性子宮」的後患。
前篇文章,我們回顧了一部分的生育控制發展史:數千年以來,避孕與墮胎的默會知識,多半只能在女性社群內暗裏流傳,而且它們大多成效不彰,甚至有些危險;等到安全且效果明確的避孕和墮胎方法出現,這些技術卻又被男性主導的現代醫療系統所掌控,並轉化成為統治者施展優生學和規訓人民的工具。
現在,時間來到20世紀中葉。我們來看看子宮被沒收的女人們,如何透過新的節育科技衝撞體制、起身奪回主導權?
在國家之手介入、箝制女性生育自由的同時,女性並沒有任其宰割,而是起身反抗。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女性爭取到廣泛投票權、受教權與工作權,節育運動也隨之萌芽。當時,墮胎仍被社會共識視作不道德,但女性節育運動者從避孕著手,試著奪回生育自主權。
例如瑪格麗特・桑格(Margaret Sanger)。
桑格被稱為「生育控制之母」,投身生育控制倡議超過60年,生育控制(birth control)一詞也因她而廣為人知。打從年輕時,桑格就看盡女性痛苦:其母親在懷孕第18次時死亡,又目睹姐姐因受不了家暴,把自己剛出生的女兒丟在雪地。因此,她決心提倡避孕,希望杜絕私下墮胎的悲劇。
早期,桑格成立雜誌推廣避孕,但才出版幾期,就被以《康斯托克法》判刑。後來,她逃往英國,與當地的馬爾薩斯主義者一拍即合,並參觀了風氣較開放的荷蘭診所。返美後,她在紐約成立第一家生育控制診所,只是開業沒幾天,她又被捕入獄,關押了30日。
1918年,桑格迎來第一次勝利。紐約法官允許醫生基於醫療理由提供避孕知識,而她也終於可以成立美國第一間「合法」生育控制診所。
桑格的司法訴訟所換來的公眾曝光,也吸引很多捐贈者暗地支持,包括知名富豪小約翰洛克菲勒(John D. Rockefeller Jr.)長年捐助,令桑格得以成立美國生育控制聯盟,即是今日美國計劃生育聯盟(Planned Parenthood)的前身。
1920年代,桑格開始與各地女性合作。她前往東亞旅行時,發現中國存在殺女嬰的陋習,於是與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賽珍珠在上海共同設立生育控制診所;桑格也六次造訪日本,與女性主義先鋒加藤靜江合作,先後成立診所和日本計劃生育組織。加藤靜江早年跟隨丈夫住在美國,受桑格影響而投入節育運動,特別相信工薪階級的女性掌控生育權才能改善生活;她的主張帶有強烈優生學色彩,還把生育控制權與提升公民素質視為一體。
此外,桑格還曾因旗下診所從海外購買避孕用子宮帽而觸法。1936年,她發起「美國訴一包日本子宮帽案」(United States v. One Package of Japanese Pessaries),最後,高等法院裁定單純進口並不違法,直接令這項產品銷售暴漲。直至1940年,美國已有四分之一夫妻使用子宮帽避孕。
桑格另一個最廣為人知的成就,是促成口服避孕藥的誕生。
1930年代以降,科學界已經發現雌激素、孕酮等性激素可以抑制排卵,只是還在找尋壓低成本的製作方法,有鑒於法規還是禁止販售避孕產品,很少人願意投資這些研究。
1950年,桑格的摯友、女權運動家麥柯密克(Katherine McCormick)從丈夫那裡繼承巨額遺產。在桑格牽線下,身為生物學家的麥柯密克認識了生殖學家平克斯(Gregory Pincus)與張明覺,她贊助兩人至少200萬美元,直到他們研發出可口服的複方避孕藥。為了避開美國限制避孕的法律,麥柯密克還資助婦產科醫師前往海外進行臨床實驗。
1960年,美國食藥署終於正式核准口服避孕藥上市,簡單易懂的服用方式加上調節月經的效果,立刻廣受女性歡迎。此時,《康斯托克法》還存在,因此女性不能公開購買避孕藥,但該法在1965年格里斯沃爾德訴康乃狄克州案(Griswold v. Connecticut)被宣告違憲時,已有將近半數的已婚婦女都在服用,可見口服避孕藥早就流傳甚廣。要等到1972年的艾森施塔特訴貝爾德案(Eisenstadt v. Baird),美國憲法才確立未婚女性使用避孕藥的權利。
儘管桑格在衝撞體制和鼓勵女性奪回生育自主權一役立下大功,但她早年反墮胎、親優生學的立場,也讓社會對她的評價褒貶不一。
桑格秉持強烈的反墮胎信念,認為在任何妊娠階段墮胎都是惡劣的,故倡議女性需要好的避孕方式,從源頭杜絕墮胎。她禁止醫師以診所之名提供墮胎資訊,僅贊成在危害母體時進行人工流產;有人認為,正因為她的宣傳深植人心,更嚴重加深了墮胎污名。
然而,她同時也對尋求墮胎的女性抱持高度理解和同情。也許是因為她早年在護理工作見過太多因墮胎而受苦的女性,因此她一生都在倡議女人有與生俱來的能力與權利,來判斷自己適不適合生育。如果自己都無法溫飽,再多控制與懲罰都無法阻止女人選擇墮胎。
此外,桑格和加藤靜江一樣,主張社經弱勢的女性應減少生育。她曾向女性三K黨宣傳生育控制,也在書信中經常提及「不適生存」等語彙,飽受優生學質疑。但她後來為自己辯解,稱只要有人願意聆聽就不會放棄推動節育的機會。
桑格如此闡述優生學和節育的差異:「優生學暗示女性第一要務是為國家服務。但我們認為,女性對自己負責就是對國家負責。女性擁有適當的生殖知識才能做出最好的判斷,決定何時與何種條件下可以把孩子帶到世界上。我們更相信,無論任何理由,女性都有權決定是否生育;即使決定當媽媽,也能自己決定要生育幾個孩子。」
但是,事情並沒有如她自己所說的這麼簡單。
桑格曾推動黑人專屬生育控制診所,在黑人社區設立許多節育推廣駐點,還因此與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夫妻交好。但有許多證據顯示,她私下經常流露種族歧視,更懂得用公關手段包裝優生學理念。
她也曾在私人信件表示,雇用黑人醫師才能讓黑人民眾願意親近,「以免他們搞些無知、迷信和質疑的手段」。她也認為要多跟黑人牧師合作,理由是「我們不希望出現我們想消滅黑鬼(Negro population)的傳言,如果發生的話,牧師可以遏止那些最叛逆的成員。」
2020年,計劃生育聯盟多達300位前員工出面指控,形容創始者桑格是個「種族主義的白人婦女」,組織也延續了歧視風氣,對黑人員工的升遷並不友善。流行歌手肯伊威斯特(Kanye West)也曾公開批評,應該將桑格的紀念雕像從公眾場合移除。
無論是國家主導或女權運動者倡議的生育控制,都難以和優生學劃清界線。現今,仍有為數可觀的黑人社群反對墮胎,除了信仰比較虔誠,更多是因為有優生學和種族隔離的前車之鑑:他們將生育控制的理念視為白人掌權者系統性消滅有色人種的陰謀。
這也是為什麼在美國,非白人族群對節育的支持度遠低於白人,而「節育」也始終是宗教和族群矛盾相沖的主要戰場。
「生育控制是女性的問題。無論男人會怎麼做,她都無法躲過責任,」桑格曾如此說道。
英文口語暱稱「那個藥丸」(The Pill)的避孕藥,曾被譽為20世紀最偉大的發明之一,因為它實現了女性自主控制生育的願望。
世界衛生組織統計,現今全球至少有10億女性使用口服避孕藥。保險套畢竟還是仰賴男性配合使用,而異性戀兩性關係中的不對等,讓女性更容易蒙受風險。直到現在,還是有很多男性以感受不佳為由不願戴保險套,使用上也較容易出錯,但口服避孕藥只要正確服用,避孕效果達99%以上。
女性獲得控制生育的權利,也象徵人類的性與生殖終於脫鉤。女性可以享受性的純粹歡愉,也促進西方社會在1960至1980年代展開性解放運動。許多研究指出,女性能獲得避孕工具的比率,直接提升了高等教育受教率、參與科學工作的比率,也拉高了平均薪資。在個人自由和經濟發展上,避孕藥都功不可沒。
不過,眼尖的人或許已經發現,20世紀大多數避孕科技都是透過介入女性身體以達到節育目的。
口服避孕藥問世前後,科學家其實陸續發明了很多避孕方式。例如俗稱「銅T」的宮內節育器,是運用銅離子會干擾受精卵著床的原理,由醫生放入子宮避孕。荷爾蒙避孕法也衍伸出許多工具,包含埋在皮下的避孕針、放入子宮的避孕環,以及荷爾蒙貼片等;當然,人們永遠都可以選擇男性結紮和女性結紮。真的發生意外時,也能使用事後避孕藥與口服墮胎藥。
桑格的「女性責任說」不知不覺應驗了。這些「規訓式科技」繼續強化了「避孕責任屬於女性」的印象,而在科技發展不平等的情況下,生育自主權再度成為一種假命題。
以政策為例,官方或民間組織都更喜歡執行方便的做法,而要求女性避孕,永遠比要求男性容易得多。
台灣就是一個例子。
1955年,台灣開始推廣避孕,政府透過中國家庭計劃協會這個半官方組織,師從美國家庭計劃,鼓勵女性節育,也因為社會普遍認為「先生不是那麼願意配合」,而較少推廣保險套。1964年,政府推行全面家庭計劃,也以補助女性宮內避孕器、口服避孕藥和結紮手術為主,因為這樣更容易計算成效。
直到1980年代,各國開始重視愛滋病防治,保險套才在東亞快速成為重要避孕工具。然而在台灣,出於性文化保守及擔憂副作用,口服避孕藥時至今日都稱不上普及。
另一個極端案例則是中文讀者都很熟悉的中國。
從1979年開始強制執行的一胎化政策,雖然也常逼迫男性結紮,但女性仍是最大目標:無數女性因為強制上環(置入節育器)、人工流產與結紮而導致身心受創,手術數量都創下世界之最。中國傾國家之力阻止生育數十年,現在面臨極大人口壓力,又開始鼓勵生育二胎、三胎。有觀察指出,中國醫療機構開始拒絕提供絕育手術,以配合政府方針。
從市場角度來看,由於經濟資本和科學發展還是高度由男性主導,投資者、研究者仍然更傾向從女性身上找尋節育方法。
到底男性的生殖系統可不可以透過荷爾蒙等方式來避孕呢?
答案是有的,但要一直到21世紀以後,才慢慢有科學家找出答案。近年已有多種原理的男性避孕藥、避孕膏或避孕針正在研發,可是製藥公司也承認,預期男性消費市場信心不足,因此對於這類研發興趣缺缺。2021年,德國有女性新創團隊推出「超音波避孕器」,運用高溫原理達到長效殺精。超音波原理其實10年前已在大鼠身上證明可行,卻遲遲沒有進入人體實驗階段,目前還在嘗試透過募資完成。
心理層面,男性避孕藥推行也仰賴生育文化變遷。
20年前的研究顯示,女人普遍認為男性避孕藥是好點子,但絕大部分都不相信男人會乖乖吃藥,不敢把避孕責任交出去。
過去10年,有研究發現愈來愈多女性相信男性願意服藥,但僅限於處於穩定關係中的伴侶。另外,40歲以下的年輕男人也比以前更願意嘗試避孕藥,他們通常比上一代更願意承擔家務責任,也更常負擔起育兒工作。
女性追求生育自主的漫漫長路,始終少不了法律的限制及宗教和社會的道德譴責。
遺憾的是, 雖然科技與文化都在探索讓男性承擔生育控制責任的可能性,早年倡議「節育為女性的責任和權利」的觀念,卻已經深植人心,並逆火反撲到了女性身上。
如今,生育控制的技術和責任不僅性別失衡,這種將生育責任全部放在女性身上的歷史發展,也在日後埋下了「沒收節育工具,就能控制女性子宮」的後患。
近日羅訴韋德案被推翻,我們已經可以看到美國部分州政府不僅禁止了人工流產手術,更加碼禁止利用遠程醫療開立口服墮胎藥處方,意圖斷絕任何讓女性自行終止妊娠的可能性。此外,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也點名了保障避孕權的格里斯沃爾德訴康乃狄克州案,很多人因此擔心性別平權真的迎來大倒退,連避孕權利都不保。
回顧至此,也許我們更能理解所謂「歷史與傳統」只是託辭。
關於墮胎權討論,若聚焦於「女性有沒有選擇不生育的權利」,很容易忽略了現代國家如何利用種種論述,不斷重新定義何謂「好的」、「對社會有利」的生育。法律和科學理應促進平權、改善生活,有時卻反而成為強而有力的統治工具,加強控管女性生育,從而創造出新的不平等現實。
生與不生,服務的是國家,規訓的是女人。爭取生育自主權不只是立場之戰,也不只是生命起源的定義之戰,而是看穿女性需要對抗多少限制,才能自由選擇人生的基本人權之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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